37度的爱情
1
我是在周日的午后才猛然想起,整整一周,我和夏雨好像才见过三次面,说过不到十句话。我摆弄着食指上的订婚戒指,整颗心被莫名涌进的哀怨胀得满满的。
我和夏雨在一起五年,最初,也是恨不能二十四小时腻在一起。那时,我是他掌心的宝,怀里的猫。我不开心,他陪我去KTV唱一整夜歌。每个月的那几天,为我端红糖水,灌热水袋。我打个喷嚏,他都会紧张,隔一会儿量量体温,隔一会儿摸摸我的头。直到夏雨事业逐渐有成,并且慢慢意气风发了,他开始变得哪一件事都比我重要。看文件,开会,见客户,陪客户。电话那端,他挂在嘴边的不在是,宝贝,我都想你了。而是,美丽,我很忙,你自己干什么干什么吧!后来我听习惯了,真的开始什么事都一个人。包括一个人在两个人的家,做饭吃饭,看电视看书。一个人躺在两个人的床上,睡觉做梦,失眠胡思乱想。
可真的习惯成自然,我却开始恐慌。这个曾是我生活的全部的男人,正一点一滴缩小到可有可无。他只是在我食指上套了一枚大一号的订婚戒指,只是每个月20号交给我越来越多的钱。我二十八岁了,在应该远离寂寞和恐慌的年龄,这两种感觉却硬生生变成伴侣和糖。我的婚姻和爱人,明明都近在咫尺,我用力揉搓双眼,却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楚。
这个午后,我随手翻开一本杂志,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小测试。我把夏雨放在列出的几种类型男人中一一对照,终于发现,原来他是典型的事业型男人。就是说,他不适合爱情,更不适合婚姻。他没有情趣,花心指数却位居榜首。
2
我是在两年前做起全职主妇的。我还记得当时夏雨如何将一大把钱摊在床上,如何得意洋洋地对我说:宝贝,以后你的工作就是乖乖在家,把自己打扮漂漂亮亮的,做一桌美食等我回来。我也记得当时如何双手环住夏雨的腰,如何欢天喜地的像个孩子称赞他的好,他的怜香惜玉,他的能干。
第二天我就递交辞职报告,用夏雨摊在床上的钱,买了六件颜色不同款式不同的家居服,然后回到家美美地睡了一个下午觉。起床后,去市场买菜,兴致勃勃和菜农讨价还价。在厨房整整忙活了一个小时,做了满满一桌美食。可当晚夏雨并没有回家吃饭,他要陪一个大客户。
后来,那一桌美食我独自食之无味吃了二天。后来,我的大把时间都是蜷在沙发里,握着摇控器,看无聊的连续剧。家居服很舒适,但套在里面的我,却越发感觉不自在。直到有一天,我看到一个一直喜欢的港台明星的访问,主持人问如果不拍电影会做什么职业?那个黑黑的大男人腼腆一笑,说卖冰激凌啊,来买的都是快乐的孩子,我也会很快乐。
主持人有些目瞪口呆,我却看见心里某处一直暗淡无光的死角,突然被擦得锃亮,整个下午我都魂不守舍。午夜,喝醉的夏雨东倒西歪地回来,倒在沙发上。我帮他脱鞋,拿热毛巾擦脸。他抱怨太累太疲惫,我半跪在地板上用心听着,然后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,夏雨,不如我们一起卖冰激凌吧:夏雨猛地笑出声来,为什么?我没头没脑的说,我想更快乐一点。他却生气了,从沙发上弹起来,难道你现在不快乐吗?我一天累死累活的,不都是为了你更快乐。卖冰激凌能卖出这么大房子?能想用什么用什么?想吃什么吃什么?想穿什么穿什么吗?
我保持着半跪的姿势,寂寂地,不再说话。
3
我后来终于知道,这世界上只有一小部分人真正了解自己内心的渴求。例如开水果店的北尘。
开水果店的北尘,穿几十块钱的高领毛衣和牛仔裤,有柔软的笑容,和一尘不染的眼神:据说喜欢穿高领毛衣的男人,都是很温暖的男人。每次我走进小店,看见琳琅满目的水果中间,坐在藤椅上,舒舒服服听邓丽君,看故事会的北尘,真的会感觉到他和他的简单生活所传递的温暖。
我隔三差五的去买水果,两个人很快就熟识了。先是边买水果边站着闲聊几句,后来越聊越投机,话题多了,时间长了,不买水果我也天天往水果店跑。有时北尘早晨上货起得太早,下午略有困意,我就让他去睡觉,我留下帮忙看店。这是一间住宅楼一楼的小门市,里外两间,外面做水果店,里面做卧室。
再后来,我看北尘上顿下顿吃方便面,蛋炒饭,做饭时就有意多做些,装在饭盒里给他送去,轻描淡写地说让他尝尝手艺。他吃得狼乔虎咽,津津有味,我看着他吃,也模糊看见某些走失的遥远仿佛悄悄回来了。女人做的饭,要有男人吃,并且真正吃到狼吞虎咽,津津有味,才可能同时搭建出两个人的幸福。习惯又成为习惯,我只是把本来属于夏雨的那份给了北尘,而北尘把本来夏雨应该给我的,同时给了我。
并没有多余想法,只是有一天,北尘突然说,美丽,我想每日三餐都吃你做的饭,不只是今天明天,而是一辈子。他说得太认真太投入,我一下子就慌了。
我才知道,北尘一直以为我是哪个有钱人包养的情妇。我打扮时尚得体,又有大把的时间。最重要的是,在大把的时间里我没人管束。所以他料定我不可能已婚。 我不想解释,却只能解释。我说,我没有结婚,但也不是情妇。我只是订婚了。我边说边伸出手,想给他看订婚戒指,低下头,却发现戒指没了。
4
我整个下午都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,找我莫名其妙丢失的订婚戒指。一直找到午夜,我一无所获地蹲在一地狼籍中,终于呜呜地哭起来。我知道丢失的不仅仅只是一枚订婚戒指,我的食指一如当初,好像从未发生过什么。
擦干眼泪,我拔打了熟悉的电话号码,听到了不熟悉的彩铃,一个女生凄婉的唱着香水有毒,夏雨懒洋洋的声音从电话那端遥远而陌生的飘过来。
他说,有事吗?我在上海出差呢!
我想起来,我有三天没看见他,他出差我竟然不知道。我努力张开嘴,想说些什么,想告诉他戒指丢了,我不快乐,不快乐到想离开,可就在我发现自己其实真的无话可说时,电话线另端,却模糊传来一个同样懒洋洋的声音,一个女人的声音,谁啊!
仿佛走在一个很长很长的夜晚,低着头,兜兜转转了许久,我突然被绊倒,疼痛之余抬起头,却发现天亮了。天真的亮了。
5
我在一地狼籍中,收拾好自己的衣物时,已是凌晨。关门后,有关夏雨的一切也随之被关闭在里面。但爱的房间却空了,曾经的充盈象长了翅膀的季节,倏地飞走了。
我提着行李箱,缓慢走出小区,却发现自己其实并不知道何去何从。就这样,茫然不知所措地停在小区门外,停在凌晨的微凉中,转过头,却看见转角处,仿佛一直等在那里的北尘。四目相对,我笑了,他也笑了。
我住进北尘的水果店,换上他买给我的棉布衣服和平底鞋。上午北尘看店,我去公同散步或者在卧室里看书。下午我看店,北尘去补觉。等他睡醒了,我出去买菜,做饭,然后两个人一起有说有笑的吃饭。再然后他洗碗,我坐在藤椅上,听音乐看故事会。
三天后,我才接到夏雨的电话。他似乎有些焦急地大声喊,美丽,你怎么一声不吭就没了?我其实一直在等这个电话,也一直琢磨着接到电话该如何解释。可真的等到了,地却只是愣了愣后,就又没头没脑地说,我去卖冰激凌了啊!原来卖冰激凌真的很快乐,所以我不回去了。半天,夏雨才有所反应,美丽,你是不是傻了?我哑然失笑,就当我傻了吧!
放下电话,发现北尘正对着我嘿嘿笑。我问他笑什么?他百分百认真地说,旁边的店听说要出兑,你真的想卖冰激凌,明天我去谈价钱。我一听,就流泪了。我才知道,他也是那一小部分真正了解自己内心渴求的人。我的渴求,就是眼前这个37度的男人和他给予的37度爱情。一样的喜欢生活安稳,岁月静好,一样的喜欢和爱人携手共度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。
这个夜晚,我想让他要我。之前,一直是我睡床,他睡沙发。我想让他要我,他却不停地在狭小的空间里来回走动,我看出他的紧张和不安,伸出手一下子拉住他,把头深深埋进他的胸口。
他说,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,两年前我离婚了,儿子她带走了。我点点头。我问他为什么离婚?他说她看不起他,认为他没出息。他其实也在大公司工作过,刚刚大学毕业那会儿,也曾斗志昂扬,受到领导重视。可逐渐不适应那种快节奏,人际关系复杂的奔跑。只想把脚步放慢,放慢,再放慢,简单快乐。
我抬起头看他,他既,美丽,我就是这样一个没出息的男人,如果你想好了,明天我们就去领结婚证。我的眼分明湿了,但笑容格外灿烂。北尘不知道,应该是一年前吧,我见过他。在妇产科,我去看望一个刚生产的女友。然后我看见一个男人,抱着用包被包裹的小小婴孩,拿着奶瓶在病房中来回走动着喂奶。后来婴孩睡了,他小心翼翼把他放进婴儿床里。这时,婴孩的母亲说想小解,他又 急忙拿出床底下的一个剪开口的矿泉水瓶,一只手用布遮挡,一只手接尿。女友说,这个女人应该是天底下最幸福的,整个妇产科没有哪个丈夫能做到如此体贴入微。
当时,我就想,等到自己的这一天,夏雨会这样对我吗?现在这个问题不重要了,因为那个好男人就在我身边。